2019中央環保督察的緊張籌備..四大環保風暴!廢氣、廢水、危廢該如何應對?
四大環保風暴要來了!
前段時間,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明確強調,將從今年開始啟動新一輪的中央環保督察工作,為期4年,國務院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都將納入督察范圍。這些都是百分百板上釘釘的事情,毫無懸念。
據了解,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的準備工作正在緊張籌備中,督察小組初步確定,相關的督察人員調度正在進行中??芍^“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只要中央一聲令下,幾大督察組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出動,再次掀起轟轟烈烈的綠色風暴。
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
藍天保衛戰
按照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9年將是關鍵性的一年。
在春節之后,藍天保衛戰工作繼續推進,生態環境部也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劃路徑。
具體來看包括:散煤治理穩步推進、實施柴油車污染治理行動攻堅方案、相關行業加速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強化VOCs治理、重點區域秋冬季污染防治延續,以及“散亂污”企業打擊和治理等。
碧水保衛戰
幾日前,生態環境部對外通報,2018年開展的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專項行動,成績斐然,完成了99.99%的工作任務,保證了5.5億人的飲用水安全。春節之后,碧水保衛戰將更進一步的擴大和縱深。
長江修復、黑臭水體治理、渤海治理、農村污水治理等多項攻堅行動將批次展開,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工作還將繼續推進,范圍更大,手段更強硬,懲罰更嚴厲,確保真正打贏碧水攻堅戰。
凈土保衛戰
土壤污染防治已經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春節以后,這部法律的落地實施將成為環保工作的中心。根據可靠消息透露,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配套細則將陸續出臺,有關的治理行動也會在全國范圍內啟動。
春節后,已經明確的工作內容有:農業農村用地詳查、工業企業用地調查、建設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和示范試點……
接下來,小編分享下近幾年執法過程中常見的“廢水”違法行為
廢水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
廢水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包括了廢水處理設施停用、廢水處理設施某一環節的損壞停用、廢水超越處理環節、廢水處理設施未按設計要求進行加藥維護、當前廢水量超出廢水處理設施的日均處理能力等。
法律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縫、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措施等逃避監管的防治排放水污染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一下是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廢水超標排放
由于廢水處理設施管理不當、廢水處理設施處理能力無法滿足企業現狀等原因,導致廢水超標排放。
法律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責令改正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一下是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雨水口排放污染物
現在企業的環保意識都比較高,通過雨水口排放污染物的現象極少,但是由于管理問題、地面沉降壓迫管道、管道堵塞雨污混接等問題,導致雨水口排放污染物的現象時有發生。
廢水處理設施臺賬不完善
廢水處理設施運維臺賬包括:廢水處理設施的運行時間、加藥記錄、維護記錄等,臺賬是企業對環保設施管理的痕跡記錄,企業應該對臺賬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的違法行為是要被行政拘留的。具體可參見《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
《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通過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包括以下情形:
(一)將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經過處理設施,直接排放的;
(二)非緊急情況下開啟污染物處理設施的應急排放閥門,將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直接排放的;
(三)將未經處理的污染物從污染物處理設施的中間工序引出直接排放的;
(四)在生產經營或者作業過程中,停止運行污染物處理設施的;
(五)違反操作規程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致使處理設施不能正常發揮處理作用的;
(六)污染物處理設施發生故障后,排污單位不及時或者不按規程進行檢查和維修,致使處理設施不能正常發揮處理作用的;
(七)其他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的情形。
常見違法廢氣行為有哪些?
一起去來看看
廢氣的無組織排放
以下這些行為都屬于廢氣的無組織排放哦!
如:機加工行業的切割、焊接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廢氣;
焊接工藝產生焊接廢氣
未配備廢氣收集設施
再如:噴漆、注塑、鍍膜、酸洗、鈍化、磷化、熱塑封、熱沖塑、含揮發性化學物質的投料和灌裝等工藝產生的廢氣;
露天噴漆導致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
絕大多數 “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注意是絕大多數哦!
如:噴漆、刷漆、注塑、熱塑封、熱沖塑等工藝必須在密閉空間中進行。
標準的噴漆房
密閉空間且配有廢氣收集處理設施
又如:丙酮、甲苯、二甲苯、二氯甲烷、芳香胺類等揮發性有機物的投料口,以及含此類物質的灌裝口也必須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
某企業投料口設置的
揮發性有機物廢氣集氣罩
如果確實無法密閉怎么辦呢?
絕大多數“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關于密閉空間,環保部門在執法過程中發現很多企業主關于“通風口”的問題是有很多困擾的。
(1) 應該設置通風口。因為通風口的作用是換氣,是保證生產區域的廢氣不至于聚集到一定濃度,而產生化學的或者其他方面的安全問題。
(2) 通風口的設置應當優化,而不是千篇一律地設置在屋頂上方。通風口應當是新風入口,設置時應當通過室內空氣及所需考慮氣體的比重進行優化,如“比空氣重的氣體”的通風,通風口應設置在屋頂,回風口(廢氣收集處理口)設置在側墻底部;“比空氣輕的氣體”的通風,通風口和回風口(廢氣收集處理口)應反過來設施;對于成分比較負責的廢氣的通風口設置,應通過有關資質部門的核算。
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
這一條比較容易理解,顧名思義,超標是指排放的大氣污染物超過國家或地方標準。標準比較多,在此不一一列舉,有的是執行業標準,有的是執行國家標準,有的是執行地方標準。
這里有個基本判斷原則就是:執行嚴的標準。
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
常見的逃避監管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行為有:
(1) 日常生產過程中,故意關閉廢氣處理設施,導致廢氣直排;
(2) 廢氣處理設施是好的,也就是說可以運行起到廢氣處理效果的,但未開啟。檢查人員到了才開啟廢氣處理設施;
(3) 廢氣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如該添加藥劑未添加,長時間未對廢氣處理設施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導致廢氣處理設施處理效果達不到要求的。常見的如,堿噴淋液的pH應該在9及以上的,但檢查時發現pH曾中性;
(4) 設置廢氣直排的旁路設施的。何為旁路設施呢?就是在廢氣處理管道上再接一根管子,這根管子是繞過廢氣處理設施的。企業主通常給出的解釋是:考慮到應急情況下。這類應急主要是考慮廢氣處理設施壞掉的時候。從環保負責的角度將,既然是考慮到應急情況,應是添置必要的應急設備,而不是直排;
(5) 偽造廢氣處理設施運行記錄。
堿噴淋廢氣處理設施未加堿
堿噴淋廢氣處理設施已加堿
未按照規定設置大氣污染物排放口的
如:排氣筒的高度不夠;未設置監測等采樣孔、采樣平臺,以及排放標志牌的。
廢氣排放口未按照標準進行設置
十大要點 | 做好這些事 環保督查再也不怕
近年來,生態環境的保護一直備受重視,特別在污染防治方面,政府對各企業,尤其是排污企業的把控一直很嚴,那么,如何才能避過環保督查行動的“利劍”呢?做好下面這些就不怕了。
1.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地方行業準入條件,符合淘汰落后產能的相關要求。
2. 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
3. 依法辦理排污許可證,并依照許可內容排污。
1. 企業應采用密閉化生產工藝替代敞開式生產工藝,優先采用連續化、自動化生產工藝替代間歇式生產工藝,盡量減少物料與外界接觸頻率。
2. 采用先進輸送設備。采用屏蔽泵、隔膜泵、磁力泵等物料泵 替換現有水噴射真空泵輸送液態物料。因特殊原因使用壓縮空氣、真空抽吸等方式輸送易燃及有毒、有害化工物料,應對放空尾氣進 行統一收集、處理。優先采用羅茨真空泵、無油潤滑往復式真空泵等真空設備。如因工藝需要采用噴射真空泵或水環真空泵,應采用反應釜式或水槽式密閉真空泵,循環液配備冷卻系統。
3. 優化進出料方式。反應釜應采用底部給料或使用浸入管給料, 頂部添加液體應采用導管貼壁給料,投料和出料均應設密封裝置或設置密閉區域,不能實現密閉的應采用負壓排氣并收集至尾氣處理系統處理。
4. 提高冷凝回收效率。溶劑在蒸餾過程中應采用多級梯度冷凝方式,提高有機溶劑的回收效率,優先采用螺旋纏繞管式或板式冷凝器等效率較高的換熱設備。
5. 采用先進離心、壓濾設備。除特殊工藝要求外,企業應采用 密閉離心機、多功能一體式壓濾機、暗流式板框壓濾機等替換敞開式離心機,母液槽尾氣含有易燃及有毒、有害組分的須密閉收集、處理。
6. 采用先進干燥設備。企業應采用密閉式干燥設備或閃蒸干燥機、噴霧干燥機等先進干燥設備。干燥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溶劑需 冷凝回收有效成分后接入廢氣處理系統,存在惡臭污染的應進行有效治理。
7. 規范液體物料儲存?;瘜W品(含油品)儲罐應配備回收系統 或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揮發性酸、堿液儲槽裝卸過程放空尾氣須采用降膜或填料塔吸收,呼吸放空尾氣應采用多級水封吸收處理。
8. 推行節水型生產工藝。除特殊工藝要求外,物料的洗滌優先采用逆流漂洗工藝,鼓勵污水串級使用。
1. 根據實際情況,生產車間地面采取相應的防滲、防漏和防腐措施,車間實施干濕分離,廠區必須全面實施“兩化”,即道路場地硬化、其他區域綠化。
2. 生產現場無跑冒滴漏現象,環境整潔、管理有序。
3. 罐區和一般廢物收集場所的地面應作硬化、防滲處理,四周 建圍堰,一般廢物收集場所還要采取防雨措施。
4. 廠區各類管線設置清晰,管道布置應明裝,并沿墻或柱集中成行或列,平行架空敷設。
1. 實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池規范,滿足初期雨量的容積要求;有廢水產生的車間分別建立廢水收集池,收集后的污水再用 泵通過架空敷設的密閉管道送入本企業的廢水總收集池;冷卻水通 過架空敷設的密閉管道循環使用;雨水收集系統采用明溝。所有溝、池采用混凝土澆筑,有防滲或防腐措施。
2. 生產廢水和初期雨水的處置。廢水自行處理、排放的企業要建立與生產能力和污染物種類配套的廢水處理設施,廢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能夠穩定達標排放;廢水接管的企業要建立與生產能力和污染物種類配套的預處理設施,預處理設施正常運行,能夠穩定 達到接管標準;廢水委托處置的企業,要與有資質單位簽訂協議,審批、轉移手續齊全,并建立委托處置臺帳。
3. 生活污水的處置。具備接管條件的企業,生活污水必須接管進污水廠處理;不具備接管條件的企業,按規定規范處理。
4. 排放口設置。每個企業原則上只允許設置一個污水排放口和一個雨水排放口,并設置采樣監控井和標志牌。污水排放口要符合 規范化整治要求,做到“一明顯、二合理、三便于”,即環保標志明顯,排污口設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樣品、便于監測計 量、便于公眾參與和監督管理;應按要求安裝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環保局的監控中心聯網。雨水排放口要采用規則明溝,安裝應急閥門。
(一)廢氣收集、輸送
1. 廢氣收集應遵循“應收盡收、分質收集“的原則。廢氣收集系統應根據氣體性質、流量等因素綜合設計,確保廢氣收集效果。
2. 對產生逸散粉塵或有害氣體的設備,應采取密閉、隔離和負壓操作措施。
3. 污染氣體應盡可能利用生產設備本身的集氣系統進行收集, 逸散的氣體采用集氣(塵)罩收集時應盡可能包圍或靠近污染源, 減少吸氣范圍,便于捕集和控制污染物。
4. 廢水收集系統和處理設施單元(原水池、調節池、厭氧池、曝氣池、污泥間等)產生的廢氣應密閉收集,并采取有效措施處理 后排放。
5. 含有易揮發有機物料或異味明顯的固廢(危廢)貯存場所需封閉設計,廢氣經收集處理后排放。
6. 集氣(塵)罩收集的污染氣體應通過管道輸送至凈化裝置。管道布置應結合生產工藝,力求簡單、緊湊、管線短、占地空間少。
(二)廢氣治理
1. 各生產企業應根據廢氣的產生量、污染物的組分和性質、溫度、壓力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后選擇成熟可靠的廢氣治理工藝路線。
2. 對于高濃度有機廢氣,應先采用冷凝(深冷)回收技術、變壓吸附回收技術等對廢氣中的有機化合物回收利用,然后輔助以其他治理技術實現達標排放。
3. 對于中等濃度有機廢氣,應采用吸附技術回收有機溶劑或熱 力焚燒技術凈化后達標排放。
4. 對于低濃度有機廢氣,有回收價值時,應采用吸附技術;無回收價值時,宜采用吸附濃縮燃燒技術、蓄熱式熱力焚燒技術、生 物凈化技術或等離子等技術。
5. 惡臭氣體可采用微生物凈化技術、低溫等離子技術、吸附或 吸收技術、熱力焚燒技術等凈化后達標排放,同時不對周邊敏感保護目標產生影響。
6. 連續生產的化工企業原則上應對可燃性有機廢氣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燒方式處理,間歇生產的化工企業宜采用焚燒、吸附或組合工藝處理。
7. 粉塵類廢氣應采用布袋除塵、靜電除塵或以布袋除塵為核心的組合工藝處理。工業鍋爐和工業爐窯廢氣優先采取清潔能源和高效凈化工藝,并滿足主要污染物減排要求。
8. 提高廢氣處理的自動化程度。噴淋處理設施可采用液位自控儀、pH 自控儀和ORP自控儀等,加藥槽配備液位報警裝置,加藥方 式宜采用自動加藥。
9. 排氣筒高度應按規范要求設置,排氣筒高度不低于15氰化氫、氯氣、光氣排氣筒高度不低于25米。末端治理的進出口要設置采樣口并配備便于采樣的設施。嚴格控制企業排氣筒數量,同類廢氣排氣筒宜合并。
企業盡可能選用振動小、噪聲低的設備,噪聲排放要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要求。
1. 危險廢物按照特性分類收集、貯存。
2. 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地面要硬化處理,有防雨淋、防揚散、防滲漏措施,滲濾液通過導流槽進入收集池。
3. 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應設置危險廢物警示標志,危險廢物容器和包裝袋上設立危險廢物明顯標志。
4. 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帳。如實記錄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相關情況,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報區環保局備案,進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5. 危險廢物應當委托具有相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置,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審批和轉移聯單制度。
生產企業需按照每年下達的要求按時完成清潔生產審核, 達到行業清潔生產標準的要求。
1. 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設立環境應急管理機構,建立環境 應急管理制度,落實環境應急管理人員。
2. 編制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委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預案,并在完成內部評估和外部評估的基礎上及時報環保部門備
3. 較大以上環境風險企業要開展環境安全達標建設工作。
4. 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規范建設環境風險防范設施,包括事故應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產廢水總排口關閉閘閥、雨水排口關閉閘閥和危化品儲罐圍堰等應急設施,確保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件,生產廢水、消防水等不出廠區范圍,不污染外環境。
5. 設立環境應急物資庫房。應急預案中明確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必須配備到位,并設置專門的庫房,同時建立物資庫管理制度。
6. 定期開展職工培訓演練。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環境應急知識培訓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并將相關的臺賬資料和檔案材料進行規范存檔。
1. 規范設施的全流程標識化建設,對治理設施的關鍵節點配上標記、圖識等專一符號,使治理設施的整個流程一目了然,實現設施的量化管理。
2. 企業不得違規擅自拆除、閑置、關閉污染防治設施,要確保 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達標排放。事故狀態或設備維修等原因造成廢氣治理設施停止運行時,企業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停止 生產,同時報告環保局。
3. 環保規章制度齊全,設置專門的內部環保機構,建立企業領導、環境管理部門、車間負責人和專職環保員組成的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
4. 相關檔案齊全,每日的廢水、廢氣處理設施運行、加藥、電耗及維修記錄、污染物監測臺賬規范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