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許可證檢測
在區域內有下列排放污染物行為的排污單位,必須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領《XXX省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簡稱《排污許可證》)
1、向大氣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等主要大氣污染物的;
2、直接或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醫療廢水以及含重金屬、低放射性物質、病原體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其他廢水和污水的;
3、在城鎮、工業園區或開發區等運營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
4、其它依法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的。
排污許可證辦理提交材料中關于環境監測報告的相關規定環境監測報告(所出具的環境監測報告監測因子須包含被測企業的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并核算污染物排放量。驗收監測報告超過6個月的,需重新監測;重點企業: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按照監督性監測報告項目進行監測,并提交最近一年符合規定頻次要求的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廢水監測每季度一次,廢氣監測半年內有效;一般企業:廢水監測三個月、廢氣監測半年內有效)原件及復印件,或者自動在線監測設備日常監管部門出具的數據及設備運行證明。完成相關資料審核工作后,環境監測報告原件將與相關資料一同發還企業;按要求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在線監測設備的,應當提供相關驗收材料。
檢測指標
固定源大氣污染物(包括有組織、無組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顆粒物、氯化氫、氯氣、鉻酸霧、硫酸霧、鉛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鎳及其化合物、錫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鈹及其化合物、乙醛、丙烯醛、丙烯腈、硝基苯類、氯苯、氯乙烯、苯并(a)芘、光氣、酚類、氰化氫、甲醇、苯胺類、瀝青煙、非甲烷總烴、排氣量、煙氣黑度、揮發性有機物(VOCs)。
飲食業油煙:油煙。
惡臭污染物(包括有組織、無組織):氨、硫化氫、苯乙烯、二氧化碳、臭氣濃度。
污水:pH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揮發酚、氨氮、色度、氟化物、元素磷、硫化物、磷酸鹽、石油類、動植物油、總氰化物、甲醛、苯胺類、硝基苯類、氯苯、陰離子表面活性劑、余氯量、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烷基汞、糞大腸菌群數、總錳、總銅、總鋅、總砷、總鎘、總鉛、總汞、六價鉻、總銀、總鉻、總鎳、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有機磷衣藥、樂果、對硫磷、甲基對硫磷、馬拉硫磷、五氯酚及五氯酚鈉(以五氯酚計)、苯酚、間一甲酚、2,4一二氯酚、鄰苯二甲酸二丁酯、鄰苯二甲酸二辛酯。